商务部29日表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根据《意见》,跨境电商的发展将获六方面的政策支持。从10月1日起,这些政策将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和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为此,将采取六大措施解决跨境电商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六大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五是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六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30日 06:45
视频简介:[视频]商务部:六大措施支持跨境电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