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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今天上午,3·0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当庭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此前,昆明中院一审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作案时系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3月1日晚,一伙歹徒持械冲进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见人就砍,共造成31人遇难、141人受伤。
编辑: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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