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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公款接待禁鱼翅]三年内将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

来源:央视网2012年07月04日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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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报道 请客吃饭吃什么最有面子?很多人都会说:鱼翅鲍鱼!中国是世界上鱼翅的第一大进口国,食用鱼翅正使全球鲨鱼种群遭遇绝灭之灾。早在2011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就提出建议,通过立法手段,禁止鱼翅贸易,保护海洋生态平衡。而近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证实,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这一表态再次把鱼翅和公务接待推到了风口浪尖。

    6月29号,有消息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国管函(2012)21号)给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对他在联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明确说明将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7月2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发函内容属实,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据了解,《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底5695号建议的答复》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细化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在公务中不准消费鱼翅,保护鲨鱼物种和海洋生态平衡,一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切实降低公务接待支出,二是配合财政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从经费预算和财务报销渠道限制鱼翅等高档菜品开支,三是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对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的监督惩处工作,将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强化监督和制约等。

    公务接待将禁吃鱼翅一事,也引发了不少媒体的关注,有人就问:一纸禁令很简单,但为什么实施起来需要三年呢?对此,各大媒体上都有什么说法呢?有请王凯来给我们说一说。

    首先,《长江日报》就说,国家级宴会和外事接待取消鱼翅,是一种进步,国家理应在生态保护、确立健康消费观等方面为社会做出表率。不过,既然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理当尽快规定下来才是,所谓从善如流嘛。可是我们遗憾地看到,这样的好事却要等三年时间才发文,就让人有些不可理解。或许相关部门有自己的内部工作程序,一整套程序走下来,需要不少时间。但是取消鱼翅并非有多么复杂繁难,相关部门完全应该特事特办,精简程序,让好政策更快的得到执行。

    《中国周刊》的评论说,中央一再禁止公务接待大吃大喝,鱼翅之昂贵,本不应该进入公务接待之菜谱。其次,公务行为本应符合公共道德标准与国际惯例,鱼翅这种食材对动物和环境的伤害性过大,且属不必要的伤害,公务员也应主动排斥。

    而与此同时,《检察日报》也评论说,取消鱼翅接待,这是为公务接待“减负”,不但十分必要,而且十分紧迫。当然了,为公务接待“减负”,除了需要在接待标准上做“减法”,还需要在监管机制上做“加法”。这离不开“上层”的发力,也离不开“草根”的监督,必须通过明确接待标准、透明接待账目、强化民间监督、完善监管与惩治机制,形成监督与惩治的合力。希望从禁止消费鱼翅开始,加大为公务接待“减负”的力度。

    既然说到了公开公务接待,《新快报》也有相同的建议,它指出,只要公务接待不透明,任何奢侈品都可能进入公务接待的餐桌,而到时候,我们的行政法规总不能只忙于“事后禁止”吧?所以,与其去管公款吃什么,不如彻底把公款吃喝的人管好。把人管好了,公款吃喝的费用就能降下来,“公款接待吃不吃奢侈品”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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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04日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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