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经济与法》。成都市望江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说在成都市九眼桥附近有未成年人在卖花,这些未成年人会不会是被拐卖的儿童?接到举报后,望江路派出所立即派民警和当地记者进行调查
卖花童:买朵花吧送给你女朋友十块钱一支,祝你们永远幸福,永远快乐。
这些孩子看起来年龄很小 十来岁,他们都抱着一桶玫瑰花,四处寻找买主,而且他们都很会说话,只要见到成双的男女他们便会很快的凑上去。
卖花童:你看你穿的这么好,你买一朵花十块钱,少抽两包烟。
如果路人不买,他们不会轻易放弃。
卖花童:姐姐,送你一朵花。
我真的不要,别拉着,我真的不要。我不要。
卖花童:下次你见到我就会买我的玫瑰。
女:不是,你们也不容易。
卖花童:你拿起走吧。
虽说是送花,但男孩并没有离开,而是一直站在你身旁,其中一名卖花的小男孩说,其实这是让你掏钱的招儿。
卖花童:你就送他,送他…
问:你送给别人 你怎么赚呢?比如说你送给我一朵。
卖花童:送给人家以后,就把那个花送给人家,那个姐姐就会掏钱了。
问:也就是比如说你送给我,然后你再要钱。
卖花童:就要哥哥的钱。
问:那一般给不给啊?
卖花童:给啊。有的时候他的女朋友他就给面子吧,…。
看看这个小朋友虽然看起来年龄很小,但是他十分机灵,连和他一起卖花的小孩都说他的生意是最好的。
问:你们几个里面谁最厉害?
卖花童:最小的那个,他撵着人家不放。你不买花他就一直撵着你,你走哪里,他就走哪里你上出租车,他不给你上,拉着你。
解说:软磨硬泡,送花开车门都成为孩子们卖花之道,在这条街上不时看着女孩手拿玫瑰花看来这销量还是不错,记者通过初步观察发现,在九眼桥周边每晚大约有七名卖花的孩子,四名男孩,三名女孩。
问:你几岁了?
卖花童:八岁了。
问:八岁,你在这儿卖了多久了?
卖花童:我卖了一年多了。
这个自称只有八岁的小孩告诉我们他是这里卖花的孩子当中年纪最小的,有八岁,竟学着成年人的模样抽起了烟,他抽烟娴熟的姿态与他天真的面孔和稚嫩的童音极不相称。
问:你怎么那么小就抽烟啊,小朋友,谁教你抽的烟,刚才看到你在那儿抽烟。
卖花童:自己教的。
问:自己教的,抽烟你觉得好抽啊,学着大人。
问:那你烟自己买的吗?
卖花童:是别人给我抽的。
问:烟龄多久了?
卖花童:抽了几个月了。
孩子们告诉我们他们卖花从晚上9点到凌晨4点,大多数已经在这里卖花卖了一年多了,这些孩子正是应该在学校学习知识,接受教育的年纪,为什么他们却这么早的踏入了社会的生活了呢。
问:你怎么不读书呢,要卖花。
卖花童:我读了一年级就不读了。
问:读了一年级就不读了。你爸爸妈妈不让你读啊。
卖花童:啊
问:为什么不让你读啊?
卖花童:因为我还有一个哥,我弟弟在读书的。
问:就让你弟弟读书,你不读啊,你想不想读书啊?
卖花童:我想啊。
问:不读书,你爸妈不让你读啊。
通过交谈,初步了解到这些孩子大多不是成都本地人,民警观察发现这些孩子通常是在同一时间出没,警方判断幕后应该有人对他们进行统一管理,那么又是谁在幕后操纵着他们呢。
问:今天你卖不完交不了差啊?
卖花童:啊
问:给谁交差吗?
卖花童:给老板。
问:老板要求你卖多少朵啊?卖不完要怎么样啊?
卖花童:没怎么样的。
问:那你卖了花的钱都拿给老板啊?
卖花童:嗯。
卖花童:给老板。
这个孩子告诉记者,老板每天都要规定卖花的数量,如果完不成任务,就要挨打。
问:要是卖不完,老板会不会骂你啊?
卖花童:能卖多少就卖多少,十朵以上,你卖不到他就找借口他说你在外面吃东西,在外面玩,他就要打你。
问:打你啊,打你?
卖花童:经常打
问:经常打你,打你哪里啊,脸,屁股?
卖花童:他用脚踢,踢屁股。
问:你有没有跟你的爸爸妈妈说啊?
卖花童:爸爸妈妈说我不听话了,我爸爸妈妈叫他们教训我
小男孩告诉记者,他们卖花从每天晚上9点过,一直持凌晨4点钟,其间,老板会站在隐蔽的地方查看他们的工作情况。
问:那他平时看得到你吗,你卖花?
卖花童:对呀,他站在那些酒吧的面前,就是那种学人家 买花的那种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你看不到他,他看着我们。
这个小男孩告诉我们,他的老板白天卖菜,晚上就让他们卖花,就靠这卖花,老板每个月的收入很是可观。
问:他每个月赚的多不多?
卖花童:每天赚四百,最高的赚八百多。
按照这样的销售状况,这个老板每个月 至少可以赚得多块钱,小男孩说,现在他最开心的就是能多卖一些花,因为这样自己的零花钱就会多一些。
问:那你赚的到钱吗?
卖花童:我赚的到啊。
问:老板给你多少钱?
卖花童:每天出来的时候就给30块钱。
问:老板给你30块钱
卖花童:每天30。最高的50
问:你卖了花以后这个钱交给老板吗?
卖花童:是
从这个小男孩口中我们得知,老板包他们吃住,有的时候给他们几十块钱零花钱,而他们赚来的钱又去了哪里呢?
问:你会不会把钱寄到家里面去?
卖花童:要,
问:给爸爸妈妈。
卖花童:…。
据这些孩子说,只有每年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家一次。
问:你想不想家呢?
卖花童:想,老板也不让我回家,我妈妈天天都打电话给我。
问:叫你回家。
卖花童:我妈妈说回家看我一下,老板不让我们回去,
问:你妈妈知道你在这里卖花不心疼你吗?
卖花童:知道了
问:他不心疼你啊?
卖花童:有啊。
问:那怎么还让你出来卖?
卖花童:太过分了,我在家里不让我读书。
问:你想去读书,你自己跑出来的,还是你妈妈让你出来的?
卖花童:不让我读书,我跑出来了。
这些卖花的小孩告诉记者,他们在这卖花,家里都是知道的,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小孩都没有上学,跟着这个所谓的“老板”在卖花,这个老板到底是谁?他又控制了多少卖花的儿童呢?经过警方多日观察发现,这些卖花的小孩每天由一辆银色的朗逸牌小轿车负责接送,在
晚上9点50分,这辆银色朗逸小轿车如期而至。
警察:拿东西,等一下,她是花区人是吧。
这个体型微胖的妇女毫无防备,被埋伏在附近便衣民警截获,车中还有很多孩子。
警察:拉这么多孩子干什么呢?他们是哪里的?
杨一流:她们都是成都的。
警察:成都的。
杨一流:我下来吧。
警察:不,不忙下来,不忙下来,小朋友坐好,不要动啊,没有事,坐着不要动啊。
车内共有七人,除了驾驶员和这名中年妇女外,五名男孩挤坐在后排,随后警方将这七人带回了望江路派出所进行调查。
警察:家里哪里的?
内江的。
警察:你叫什么名字?
王全民,资阳的。
警察:资阳的,你是哪里的?
我叫阿鲁,甘洛人。
据警方调查了解到,带孩子们来的这名中年妇女今年48岁,安徽人,名叫杨一流。
杨一流:这是花。
警察:花是干啥的。
杨一流:花是卖的。
警察:拿给小孩卖的是吧?这小孩是你的啊
杨一流:怎么会是我的,都是我们爸爸送过来的。
警察:哪个送来的
杨一流:孩子的父母送过来的。孩子的爸爸送过来的,家都是这个地方,成都的。我是他们的干妈
警察:干妈,你收了多少的干女干儿子?
杨一流:就这两个,刚送来的,那个孩子是到了三天。
干妈?称呼倒是很亲切,可是这个干妈为什么让自己的干儿子们深夜去卖花呢。
杨一流:他们在我这里寄养的,孩子们都是他们爸爸放在我这里寄养的,我也不是个坏人。
问:他们自己找到你们的?
杨一流:对,你问他们,他们自己找来的。
杨一流说,这五个男孩中,除了四个卖花的小孩外,还有一个是她的儿子,并主动说出家还有一名小男孩,才刚来三天,今天没有带出来,她一再强调这些孩子是自愿跟着她卖花的,经过警方询问调查这五名孩子真实年龄最小的11岁,最大的16岁。杨一流说,不但这几个孩子卖花,自己的儿子、女儿偶尔也出来帮忙。
问:你怎么舍得让她出来卖花呢
杨一流:星期五六,帅哥,没有办法的。我租的房租又贵,一个月都是一千块钱。
杨一流哭穷,可几个孩子为杨一流卖花,收入应该很可观,在警方前期调查中,从孩子口中了解到每个月老板的收入也是上万元,杨一流却对此矢口否认。
杨一流:有时候能卖个百把块钱,有的时候还卖不到呢。
问:这车是你自己的吗?
杨一流:我自己的
问:你还挺有钱的?
杨一流:这个是女婿也借了钱给我,他那个女朋友也借了钱给我,我哪里有钱吗,我没有钱。
杨一流一直强调自己没有钱,并且说她绝没有亏待这些孩子。
杨一流:我孩子穿什么我给他穿什么,你看哪个孩子,我大人不穿我都给孩子们穿。
这些孩子都住在杨一流租住的房子里,为了了解孩子们的生活境况,警方连夜赶到杨一流的家中。
这个房子里有三间卧室,十分脏乱,大部分地方都摆满了玫瑰花,在其中一间卧室里警方见到了之前在街上卖花的蓝衣女孩,也就是杨一流口中所说的小女儿。
警察:你怎么在街上卖花了呢?
女孩:我上学,我卖什么花啊。
警察:我们看到你在九眼桥卖花。
女孩:我只有星期五,星期六去。
我们又没有犯法。
在杨一流的住处,一个小男孩引起了记者的注意,经过询问得知,这个小男孩就是杨一流所说的才来三天的卖花童。
警察:你爸爸妈妈在哪里?
不知道
警察:不知道,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也不知道。
警察:你怎么知道她们的?
男孩:一个小孩带我来的。
警察:一个小孩带你来的,在带你来之前,你在干嘛呢?
男孩:没有干嘛。
警察:你是在街上流浪还是在家里还是在干什么?
这个小孩似乎不愿意提及家这个词,小男孩接下来的回答更是让人听着辛酸。
警察:想不想找到你爸爸妈妈?
男孩:不想
警察:不想,为什么不想呢?
男孩:他们天天打我。
警察:天天打你啊,你是怎么从家里到这儿来的?你是离家出走的是吗?
男孩:他们撵我走的。
警察:给你找一个住的更好的地方?
男孩:我就住在这儿。
缺少父母的爱,得不到家庭的温暖,于是有些孩子是自己主动跑出来的,还有的是通过别人介绍来到这里。这些孩子们白天睡觉,晚上卖花,平时就生活在这个简陋拥挤的环境里,但让民警和记者意外的是,他们都说愿意生活在这里。
问:你想不想读书呢?
男孩:不想。
问:不想读书,就是不想读书才出来的?
男孩:是。
问:你愿意这样子的生活啊?你愿意啊为什么呢?
男孩:我后爸要打我。
问:你后爸打你,你亲生母亲呢?
男孩:我妈妈再婚了。
问:妈妈知道不知道你被后爸这样子送出来卖花了。
男孩: 知道,我后爸说了从今以后不管我了。
问:他为什么不管你呢?是你不听话。
男孩:是的。
小男孩说他从双流来到成都的当天晚上,便在九眼桥碰上卖花的这几个小孩,无处可去的他,便向他们求助。
男孩:我来的时候他们在那儿卖花,我说哥哥,我也要去卖花
问:你跟他们认识吗,他们带你回去了。
男孩:嗯。
有人管吃住,有小伙伴一起玩,还有-钱可以花,这些孩子们无论是被父母送出来的,还是自己跑出来的,都表示不愿回去。
男孩:反正我不想回家。
问:为什么呢?
男孩:…你如果把我们送回家,我又跑回来的。
问:你是从什么地方来到成都的?
男孩:不告诉你。告诉你我下次跑不过来了。
这些孩子们表现出与年龄不符的老道,民警问什么他们都不做正面回答,而如果有孩子说得详细了些,这名年龄稍大的男孩便会上前和他们窃窃私语,要么就是使眼色让这些孩子们的回答都成了清一色的不知道,小小年纪的他们远离家乡纷纷辍学,提前踏入社会,这一切带给他们的又是什么呢?
问:那你以后怎么办呢?一直要卖花呀?
卖花童:我卖到15岁。
问:你长大了想干什么,你的理想是什么?
卖花童:就当服务员。
未成年的他们已经慢慢的被不良的社会习气所腐蚀,而应该让他们得到关爱的家在哪里,该担负起教育责任的父母又在哪里?记者联系了两个卖花小孩的父母。
电话采访:小周的父亲
问:你知道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呢?
父亲:卖花。我去过。
问:你在什么地方呢?
父亲:我在深圳。
问:你本来家在什么地方?
父亲:老家是在内江。
问:他现在应该是在读书,应该要读书?
父亲:他读书,他不读啊,他不听话啊。
问:不读你们就让他这个样子啊。
父亲:我哪里知道,我让他们出来,我让他来深圳,他调皮的很。
记者又打电话给另外一名孩子的家人,听到的是类似的回答。
电话采访:小张的母亲
母亲: 他自己养活自己,
问:他这么大应该是在读书的,他怎么能这样子生活呢?
母亲:他读书,他不读,他读不来书
从这些孩子家长口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管不住,只好跟着杨一流去卖花,多少能赚点钱贴补家用。警方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这些孩子是自愿跟着杨一流卖花的,杨一流对他们的照顾不错,前期在调查过程中卖童说的打骂情况并不存在,孩子们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博取同情,好让客人买他们的花。
成都市望京路派出所指导员
我们当时也看了,给他们集体宿舍还配了几台电脑上网,后来我们问这些小孩愿不愿意回家,都是异口同声的说不愿意,愿意跟着干妈卖花,因为这些小孩大部分家庭有离异的情况,父母都不管,而且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和家里联系,随时都可以打电话,这些小孩他们杨干妈还给他们每个人配了手机的,好联系,他们自己也可以和父母通话,相当于来去自如,完全是小孩自愿的。
解说:民警告诉记者,本来以为这孩子是被拐卖或是强迫劳动的,没想到这些孩子完全是自愿跟着杨一流卖花,这样让他们处理起来很是棘手。
成都市望京路派出所指导员
当时想着如果是涉及到拐卖小孩,强迫劳动,我们会对这个杨姓干妈采取一些措施,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觉得这个可能是一个社会上的问题,不是我们一个警方能解决的问题。
问:拿这个姓
民警:我当时也和她谈了,她也是这样说的,小孩都是自愿来的,她说你不信,你让这些小孩他愿意走就走,我又不留他的,他自愿在我这里干活,//这是一个新问题,
解说: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整个解救过程中,这些卖花的小孩抵触情绪非常大,由于没有明确的条文适用于杨一流的情况,派出所民警对杨一流教育后,没有对她进行刑拘。
因为她这个确实不触犯法律,因为在法律上如果她涉嫌拐卖儿童,或者是强迫儿童劳动,这个就触犯了法律,但是我们经过调查的取证,确实不存在这个情况,确实没有这个情况存在,这个相当于是一个空白吧
问:咱们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最大的难度是什么?
民警:当时我们想如果有这些强迫小孩劳动的,我们把他解救下来,他会很感谢我们的,谁知道到了派出所以后,不但不感谢我们,这些小孩抵触情绪相当大,你凭什么啊,凭什么带我回来,我好好卖我的花,管你什么事啊,这是最大的难处,吃力不讨好。没有法律法规来约束这个事情,小孩完全自愿。
在很多城市都有卖花童的情况出现,如果不是被拐卖,不是被强迫劳动,孩子们都是自愿,那么对这种情况该如何界定?该如何解决?我们来听听专家的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罗翔
这个行为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行为,首先呢,它不构成犯罪,,刑法第六修正案,那么终于规定这样一个罪名叫做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罪,但是这个条款却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定,他必须要采用暴力胁迫手段,雇佣关系呢它应该是一种合法的职业才能构成雇佣关系,这其实是一种非法雇佣关系.但是我觉得这个杨姓干妈这种行为肯定是一种犯法行为.因为她利用弱势群体,而且你这样也是有一种寄生特征,你等于是利用这些小孩子去赚钱,我的建议呢,其实就是呢一是立法,建立一个统一的儿童福利管理制度,当然就个别的一些管理制度方面我们也应该进行修改.你比如说民法通则中的监护管理制度,通过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应该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对于这些象他们不愿意履行监护权的父母或者说没有能力旅行监护权的父母,国家可以进行监护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终于,派出所的民警将这六名小孩带到了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暂时让他们居住在这里,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了,我们的记者联系了成都救助站,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五个小孩都已经由父母领走,只有一个叫小聂的孩子由于联系不到他的父母和亲属,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实在联系不上,就会把小聂安置在当地的福利院,不会让小聂再过流浪的生活,祝愿小聂和有着同样命运的孩子能够早日回到家,坐到课堂上,我们也要警告那些利用孩子,让孩子成为他们牟利工具的人,不要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如果涉及到非法雇佣童工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要敬告这些孩子的父母,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最基本的权利,一旦被剥夺,政府的相关机构可以介入监督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好,感谢收看今天的《经济与法》,明天见!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1年06月02日 21:38
视频简介:本节目讲述了四川成都市区夜幕下卖花的孩子们。警方通过调查得知,孩子们的家长都称管不住孩子,便让他们跟杨一流去卖花贴补家用。孩子们也都不愿回家,都愿意跟着杨一流卖花。因杨一流没有触犯法律,警方没有拘留她,只教育了她,并把孩子们带到了救助管理站。专家针对此类行为,建议修改相关法规,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经济与法 2011年 第8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