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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半小时》 20141121 蹊跷的收费:出租车经营权该归谁?

来源:央视网2014年11月22日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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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行业在我国作为公交系统的补充,与大众密不可分。而围绕这个行业的各种新闻也广泛受到关注。在一些城市,乘客们抱怨出租车司机宰客,出租司机抱怨收入太低,而出租公司也经常抱怨不挣钱。于是,各地正在尝试通过简政放权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我们先来看看最近一段时间他们都有哪些新的做法。

  襄阳出租车改革公车公营模式 广州试点司机聘任制

  乔伟是一名的士司机,今年他通过考试,成为了湖北省襄阳市公交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员工,和以前不同的是,他不用再交份子钱。

  出租车司机乔伟:保养啊,什么平时都是公司在做。我们就是自己开好车,服务好乘客就可以了。

  乔伟所在的公司采用的是出租车公车公营的模式,车辆的购置、保养、维修费用都是由公司负责,乔伟还可以享受五险一金的待遇,其实,出租车公车公营模式并非新生事物,它的难点就在如何管理上,而出租汽车公司出资1千万元开发的出租汽车管理系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湖北省襄阳市公交公司总经理水波:通过我们的车载感应系统和计价系统进行整体联动,同时通过车门的开关,还有其它的精算系统,确保了我们的票款回收。

  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如果出现了驾驶员的不规范的服务行为,系统就会自动报警,服务中心就可以打开视频监察。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由习贵:在全国它是属于首创的,所以下一步我们要强力地推进,特别是武汉这种特大城市,按照襄阳这个模式,真正实现公司化管理,把这种优质的服务覆盖到湖北省更多的城市。

  

出租汽车管理系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出租汽车管理系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无独有偶,2013年,广州市两大出租车龙头企业,在全国率先试点了出租司机聘任制,已经开了5年车的陈师傅表示,实行聘任制后有不少好处。

  出租车司机陈师傅:现在聘任制是有4天休息吧,以前是没有的。钱方面应该是好一点吧以前。

  记者:承包的话有什么不一样?

  陈师傅:承包的话,因为气价在上涨,现在公司每天包我们27升的燃气。

  但也有不少司机不愿意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出租车司机:最主要的问题是以前油价补贴多了,现在差不多又调价了,(燃气超出部分)没多调1元钱,公司就要收你20元钱,那不是全部都被它拿走了吗,所以司机没有一点利润的。

  一些其它公司的司机表示,聘任制并不会增加他们的收入,因此吸引力并不大。

  出租车司机:反正我们现在不签合同,不签的话也是4千多一个月,签了也是4千多,那么何必要签呢,而且那个燃油费也没有给我们,我们现在自己给自己休息两天。

  记者:如果聘任制固定休息4天的话,你觉得是否愿意?

  出租车司机:看人吧,做这一行反正都是按做的时间来得到回报的。

  

但是也有很多不少出租车司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也有很多不少出租车司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事实上,出租车行业员工制一直在各个城市逐步推广。早在2009年,杭州就开始试行。员工制的出租车驾驶员,公司都会帮助交付养老保险、事故处理、车辆维修保养的费用,此外,公司每个月还会给驾驶员额外的福利补贴。而此前实行的承包制的司机不仅没有补助还需要自己承担这些费用。

  杭州市外事出租车公司小车分公司经理陈永根:我们单位来测算,承包和公司(相比),一个月大概一辆车是1000元左右,利润让利给出租车一线驾驶员。

  前面我们看到,无论是广州、杭州、还是襄阳,他们都在探索新的出租车行业的模式。而我们也了解到,目前湖南湘潭正在推广公车公营的方式。所谓公车公营,就是驾驶员和公司不再是承包关系,而是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工资,有五险一金。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司机的利益,也便于公司管理。但是当地在推广这一方式的时候,却碰到了很多困难。一起来看一下。

  湘潭推行公车公营受阻 个体出租车司机权益受损

  陈女士是湖南省湘潭市的一名出租司机,她和丈夫在这里从事个体出租车经营已经7年。不过,近两个月,陈女士的出租车由于经营权到期不得不停运了。

  湖南省湘潭市出租司机陈女士:就是我们一家子吃饭都是靠这个车,停运两个月以后,我们基本上是颗粒无收,没有一分钱的收入,我们很多家庭都是靠借来维持现在的生活状况。

  陈女士和丈夫有两个孩子,还要赡养两位老人,原本夫妻俩轮班开一辆出租车,收入虽然不算富裕,但维持一家人的生计问题不大。眼下,他们停运近两个月之久,家里的生活立即捉襟见肘。此时,一部分房租还没有着落,陈女士只得求助于朋友。

  陈女士:喂,是徐哥吗,到了交房租的时候,我现在手头还凑不够,还有点吃紧,我想在你那里凑个一千块钱还可以不。好了,你也有事是吧,好了,行,不好意思。

  

陈女士停运近两个月之 家里的生活立即捉襟见肘

陈女士停运近两个月之 家里的生活立即捉襟见肘

  打了几通电话,陈女士也没借到房租钱,此刻,陈女士深深地感到了生活的艰难。

  2007年,陈女士和丈夫从四川德阳老家来到了湖南湘潭,以不到5万元的价格接手了一辆二手出租车之后,就开始在湘潭市从事个体出租车经营。2008年四川512地震发生后,由于家乡的房屋已经被夷为平地,陈女士把家中两个老人也接到了湘潭。一辆出租车,6口人,生活虽不富裕,但是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然而,今年8月底,陈女士接到的客运管理部门的通知一下子打乱了他们的生活。

  陈女士:就是我们经营权没有了,就是经营权投放到公司,就是不再给续了。

  湘潭客运管理部门通知,今年8月31日到期的经营权不再像从前一样延续给陈女士这样的个体出租车司机,而是无偿收回后投放给有资质的出租汽车公司,再由公司以公车公营的模式经营。对此,陈女士感到难以接受。

  陈女士:因为我这个车子最早拉过来是一个拍卖过的车,属于挂靠私有的那种,但是到期过后,你让我这个车子什么都没有了,我的经营权、产权什么都没有了,我觉得我这一家赖以生存的工具就没有了,我就觉得承受不了这个打击。

  陈女士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自己这辆车的经营权是在2000年的时候前车主经过拍卖有偿取得的,自己接手后,都按时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进行续牌从事个体经营,他们还挂靠在出租汽车公司下,并缴纳管理费。现在经营权收回后,车主就从原来自己做主的个体老板变成了出租汽车公司的打工者。

  陈女士:因为按照他的那个模式搞,费用增加,你费用增加,经营权到公司过后,公司的那个话语权就增加,我们就没有话语权,而且他的费用就是变相的就是他可以来就是说,管理费可能增加,我们根本没有反抗的权利了。

  

城市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

城市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

  陈女士对运管部门的条件不能接受,因此,车辆到达了使用年限后,陈女士就把车停在了停车场,并没有去办理报废手续。事实上,湘潭市目前这种新的出租车经营模式,当地政府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关于经营权的转变直到现在都是口头通知。

  陈女士:你政策公布来了之后,我去报废,我按照正常的程序走,这是应该的,但是政策没有出来,公司强行要求我去报废,这不知道是哪门子事情。

  客运管理部门对于收回经营权的问题态度坚决,陈女士也不能接受这样的做法,同时地方政策又迟迟没有出台,所以,从8月底开始,她的车既不能续牌又不敢报废。由于近两个月没有收入来源,陈女士日益感到负担沉重,现在她已经把儿子从幼儿园接回了家。

  陈女士:现在小孩,我觉得我没有收入,这个车子也没有开,也没有给我投放到市场上来,我也没法挣钱,我觉得这个费用太高了,我负担不起,负担不起,就把小孩放家里,这样能够省一部分的开支。

  在湘潭市,像陈女士这样的经营权在8月31日到期的个体出租车经营者共有326位,占到出租车行业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这326辆出租车目前都处于停滞状态。这些曾经从事出租车运营的车主暂时没有了收入来源,不少以此为生的人日子有些不好过了。

  在湘潭,很多出租司机认为自己当初通过拍卖和转让获得的经营权,政府不能够无偿收回,自己也不会随便放弃,那么他们当初的经营权到底是如何获得呢?运管部门又是依据的什么法律来执行的呢?

  出租车经营权拍卖埋下管理隐患 如何合理回收成难题

  据了解,湘潭市是从2000年开始对出租车的经营权进行拍卖,竞拍者很多是个体的身份,周大姐就是其中一位。

  周大姐:因为到外面到处打听,好像是六万块钱一台的指标,我们两姊妹准备一人拍一台,结果一到那个时候的,第一台牌照就拍了118000,我们就想了一条,这么贵啊,还超过两辆车的价钱了,我们就举了115000,到了118000就没人跟我们竞争了,所以就118000成交了。

  

周大姐用了11万5千元拍下了出租车经营权

周大姐用了11万5千元拍下了出租车经营权

  拍得经营权后,周大姐又购买了一辆4万多元的轿车,把车辆挂靠在一家出租汽车公司,每个月缴纳50元管理费,就这样开始运营。

  周大姐告诉记者,到了2003年,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她更换了车辆,在缴纳的费用当中就多出了一项买牌费。

  周大姐:就是12000一年。

  记者: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收?

  周大姐:嗯,12000开始就收了。

  记者:这一次是要交五年的?

  周大姐:嗯,交五年的,一次全部交掉,它是交买牌费,好像是这么说的。

  到了2008年,周大姐又按照规定更换了一辆新车,除了缴纳的各项费用有所提高之外,经营方式与以往并没有什么不同,这次经营权的使用期限是截止今年8月31日,目前,周大姐也遇到了和廖大姐、陈女士一样的问题,客运管理部门通过出租汽车公司要收回经营权。

  周大姐:就是这个牌子没有我们自己的名字了,就是说写公司的名字,那就认为他是无偿收回了,我们是这样认为的。

  周大姐告诉记者,去年也曾经有个体车主和出租汽车公司进行了妥协。以5万元的价格,把经营权转让给了公司。周大姐表示,自己绝不对同意这个价格。

  周大姐:我们那个时候2000年的时候,我们就是118000,那个时候的118000相当于现在的百十万,那你收回了,把我们的这个牌子收了,就等于收了我们的饭碗,我们是坚决不同意的。

  出租司机不同意收回经营权,那么客运管理部门为什么要坚持收回经营权呢?在湘潭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刘涛介绍说,从2000年前后,湘潭市通过拍卖的方式出让出租车经营权,取得经营权的个体出租车是以挂靠的模式来经营。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逐步推广采用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招投标方式,制止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

  湖南省湘潭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刘涛:特别是强调了不可能能够以拍牌的方式对出租车经营权进行发放。同时也明确了这个经营权是不能以挂靠等等方式,公司来转嫁风险给驾驶员,慢慢地进行规范了。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不得拍卖,不得转让,那么经营权到底属于谁?

  经营权的话,当时还没有出台,经营权当时确实是产权不明晰,其实是企业取得了经营权,因为转成给个人,个人实际出资,就造成了个体又变成了一个实际出资的个体,公司我们法律上说是一个责任人,我的理解是这样子的。

  刘涛介绍说,2006年,湖南省出台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2008年,湖南省又对这个条例进行了修订。

  刘涛:里头其实都明确了,出租汽车经营权届满,就是说到期了,我们说到期的出租汽车由政府进行收回,因为你经营权终止了。

  随后记者从出租司机郭师傅那里找到了1999年取得经营权的时候办理的相关手续,这份拍卖成交确认书显示,这块湘CX1047的牌照是以93500元成交,8年经营权期限。目前确实已经到期,不过郭师傅等出租司机认为,在经营权到期后,他们应当可以优先续约。

  出租车司机郭师傅:我们的经营权,我们有优先权,我们继承这个东西也优先权,我们就是争这个权利。

  谭师傅:收回肯定是没一点道理,因为我搞了几台车了,到期换车,到期换车,你凭什么现在不让我换车了呢。

  湘潭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刘涛介绍说,近年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他们发现当地出现了很多炒卖出租车牌照的现象,一辆出租车牌照甚至可以炒到37万元,为此政府部门根据《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把到期的经营权收回之后,根据市场的情况,重新投放给有资质的企业。从2012年起,他们就投放了254部出租车,以公车公营的方式经营。

  刘涛:一个是禁止这个出租汽车私自转让,转承包等等一些,确实做得比较详细了。包括我们今年省里面下发的最新的文件里头也是明确了这个出租汽车经营必须全额出资,比如说出租汽车有偿使用费、车辆购置费等等必须由企业全额出资。然后不得以挂靠,以转承包的性质转嫁风险给这个驾驶员,所以说我们总体来说,我个人认为还是鼓励员工制的。

  刘涛说, 2000年前后通过拍卖取得经营权的出租车在2008年陆续到期。

  刘涛:为了解决一些遗留问题,政府出台了一些调控政策,对他们进行了最后一次续签,也明确了续签到期之后,政府进行收回。

  事实上,从2013年8月31日起,湘潭市就有80多辆个体出租车经营权到期,政府收回后,重新投放给出租汽车公司经营。

  刘涛:他们的话也是采取这个公司化管理的一个模式,去年的模式的话,它是自己,好像自己购车,然后经营权由公司进行出,这样子的。

  记者:那就是公司有经营权,还要让出租司机自己买车?

  刘涛:自己带车来租牌一样的。

  记者:那他们之间到底是一个什么关系?

  刘涛:我们可以说是带车租牌形式吧,应该可以这么理解,像广州那边也有带车租牌这种形式。因为这个出租汽车经营模式也也很多种,你说这个带车租牌形式也算公车公营,然后简单的全承包经营模式的,它也是公车公营,然后员工制的管理应该也是公车公营,但是员工制管理应该是我们最规范的应该说,也是我们行业最终发展的一个方面。

  

刘涛认为 员工制管理是出租车行业的最终发展方向

刘涛认为 员工制管理是出租车行业的最终发展方向

  在去年收回86辆出租车经营权之后,今年8月31日又有326辆车到期,刘涛说,由于这批车主对经营权年限存在一定误解,因此新的经营方式还没有进行。记者注意到,《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上明确规定,特许经营的重新授予应当于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完成。

  对此,湘潭市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告诉记者,目前,湘潭市共有出租汽车1400辆,其中有800多辆出租车属于个体出租车,继今年这批车到期之后,明年和后年还将会有400多辆、100多辆出租车经营权到期,为了慎重起见,他们正在加紧时间在研讨论证新的经营模式,计划还有一个月时间,会把今年到期的326辆出租车投放到位。

  看来湘潭市城市客运管理部门收回到期的出租车经营权确实是有法可依,但是出租车司机认为自己当初花了很多钱拍卖和转让获得的经营权,不应该就这样无偿被收回,那么这个矛盾如何解决呢?

  经营权使用费照常收取 司机表示负担加重

  出租司机钟师傅是去年8月31日经营权到期的那86位车主之一。钟师傅说,他是2009年以30万的价格接手了一辆带有经营权的新出租车,以挂靠的方式经营,每个月向出租汽车公司缴纳500元的管理费。去年,经营权期满投放给出租汽车公司,钟师傅与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经营合同。

  虽然是以公司化方式经营,不过,钟师傅仍然要自己缴纳购车款等相关费用。

  钟师傅:因为购车只有62800,他差不多收了我们10万块钱,什么押金啊,什么意外保险,什么服装费,还有GPS,提前交了一年保险。他说那个上浮保险,上浮费收到2017年去了,提前又收了四年的保险上浮费。

  钟师傅说,以前保险费都是自己去上,费用相对比较便宜,现在虽然保额提高了,但是必须由公司统一上保险,因此费用提高了不少,除此之外,钟师傅每个月向出租汽车公司缴纳的费用由原先的几百元钱变成了2900元。在钟师傅看来,公司化经营后,他的经营收入与以前没什么不同,缴纳的费用却有所提高。 钟师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前个体经营时的费用主要是,每月有偿使用费1000元,挂靠费535元,保险费800元,地税257元,维修费800元,车辆折旧费1900元。每月成本在5300元左右。

  钟师傅:大概一个月有一万左右,我们一个月赚到,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当然说没出交通事故,稳赚的情况下有5000块钱收入。

  钟师傅说,现在要交2900元一个月份子钱,车的折旧费是2100元,维修费新车大概每个月要1000元左右。其它费用不变,收入就减少了。

  钟师傅:我们的成本就是每个月要8500块钱到9000块钱的成本,但是我们跟以前也是一样,也就是一万一左右,所以现在我们搞一个月下来,就是2000块钱左右。

 

 钟师傅告诉记者 现在的成本比以前要高 挣的却没有变

 钟师傅告诉记者 现在的成本比以前要高 挣的却没有变

  钟师傅说,现在每个月2900元的费用当中包含了管理费、经营权有偿使用费、GPS顶灯费等项费用,除了管理费之外,费用以前都是自己另外缴纳的,钟师傅表示,除了车要自己购买之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还是照常收取,负担加重了。

  钟师傅:他(出租公司)没帮我们做什么事情,反正你什么什么都是钱,你出了事故,他安全,反正没钱是搞不定的,就是说动不动就把车给你扣了,迫使你不得不去做某些事情。

  现在,由于政策迟迟没有出台,今年到期的这批车主感到十分迷茫,为此,他们求助了一些有相关经验的律师咨询。郑建伟,曾经打过多起出租车纠纷的官司。

  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建伟:我认为行政干预过多,原因哪里,其实国务院的412号令已经把这个行政许可就是限定在三项,但是我们的地方他在这个三项行政许可中,它又说有特殊经营许可,这是一个地方违法行政的行为,为什么是呢,就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这个是不允许的。显然就是法不授权不可行。

  郑建伟认为,按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即通常所说的412号令,出租车行业并不在范围内,但当地政府却单独设定了《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把这一行业划为特殊经营许可,显然不妥。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爱民也认为,湖南省将出租车行业纳入特殊经营的范畴,从法律的角度是值得商榷的。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爱民:那么究竟是搞特殊经营,还是不搞特殊经营,这主要还是从我们的上位法进行系统的解释来做出正确的判断。

  根据1997年建设部和交通部联合制定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取得许可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所颁布的关于保留行政许可目录的决定,也把个体工商户申请出租车牌照也纳入到行政许可的目录。

  欧爱民:那么按道理来讲,我们地方所制定的特殊经营的条例,必须要吻合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根据他的精神和条文来进行解释,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讲,对出租车这个行业,应该要实行,不应该实行特殊经营这样一个决定。所以说在湖南,公民从法律角度来说,他是有法律权利来申请出租车牌照的。

  不过,欧爱民认为,出租汽车行业提倡公司化、集约化经营,从管理的角度而言,可以更加便利。

  欧爱民:所以说国家可以通过行政指导,可以通过政策来引领来引导公民,引导这个产业从事公司化经营这方面转变,但是究竟这个行业,究竟是搞个体经营,还是市场经营,这不应该政府说了算,应该由市场说了算。也就是说政府不应该干涉一个比较能够市场能够自主调节的一个出租车行业。应该是什么,应该与市场做出选择,如果个体经营在严格的规定下,他能够生存下去,那么我们政府简政放权的理念,就要尊重人民的选择,尊重市场的选择,而并不是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期下,前行的推行政府所认为的,所主导的这样一个公司化经营。

  半小时观察:

  公车公营模式规范了企业用工制度,同时也能让企业更加关注驾驶员队伍的整体诉求,积极把握驾驶员的选聘、教育和日常管理,应该说,这样的改革方向,对驾驶员权益的保护是有好处的,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有好处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样的政策确实会伤害到一部分司机的利益。目前,由于历史原因,各地出租车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有行政干预的影子。如今,在简政放权、回归市场规则的过程中,还需要在公平公正上抓紧抓实,并适度兼顾那些可能会因改革而利益受损的群体。由此带来的经营秩序的优化和行业示范效应,将会让整个社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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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22日 00:44

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出租车行业在我国作为公交系统的补充,与大众密不可分。而围绕这个行业的各种新闻也广泛受到关注。在一些城市,乘客们抱怨出租车司机宰客,出租司机抱怨收入太低,而出租公司也经常抱怨不挣钱。于是,各地正在尝试通过简政放权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广州、杭州、襄阳,他们都在探索新的出租车行业的模式,目前湖南湘潭正在推广公车公营的方式。(《经济半小时》 20141121 蹊跷的收费:出租车经营权该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