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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腐败让人痛恨,窝案更让人痛心,这样的大案、要案,如果出现在“国家粮仓”,那就更让人痛惜。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就是这样一个国家粮仓,它们的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可偏偏就是这个单位,2011年以来却连续发现严重经济问题,近日更爆出贪腐窝案,涉案人员多达110人。
2011年11月,中储粮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携上亿元公款潜逃国外的消息曝出。河南省检察机关经调查查明: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乔建军与粮商勾结,虚报“托市粮”收购数量,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和差价补贴,共计2.37亿元,这些钱没有进入粮库账户,而是转入其个人账户,经地下钱庄流出境外。案件到此并未结束,乔建军外逃后,检察机关在对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不断收到有关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举报材料,由此牵出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受贿等一系列案件。
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柳涛介绍,李长轩侦查终结1407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93万,向其行贿的人员涉及下属的粮库主任、粮商、建筑商大概有65人。
李长轩是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董事长,2012年5月因涉嫌受贿被逮捕,2013年6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着案件的深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杨宏杰,以及26名直属粮库主任等相继被立案查处,目前已立案查办者达110人之多。
在李长轩案件的判决书中,列举了李长轩收受65人贿赂的事实,其中25个行贿人是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各下属粮库的负责人,逢年过节,他们便携带公款向李行贿,总额超过300万元。
检察院工作人员调查中发现,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多名员工向李长轩行贿金额巨大。这些中层干部行贿的数额引起了检察院的注意,在调查行贿金额来源的过程中,发现了粮库违规操作的事实。
从2006年起,国家决定,在市场粮价偏低时,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以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这个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叫做“托市价”,由中储粮系统负责具体操作。按规定,每到收购季节,他们要将自己仓内的粮食卖出,腾空粮仓,再根据托市价收购新粮。而某些人却利用国家的惠农政策谋取私利,具体手法就是玩弄所谓的“转圈粮”。这实际上就是空卖空买的行为,粮食没有动,而是假造账册单据,在办公室就完成了粮食的买卖。
按照国家规定,每收购1吨“托市粮”粮库可获得国家收购手续费50元、保管费80元,陈粮轮换销售手续费30元,还有差价补贴。
“转圈粮”是怎么操作的呢?在粮食收购季节,粮库将粮食拿到粮食交易平台上去卖,同时与粮食收购企业串通好,开具粮食已经卖出的票据,从账面上看,粮食已经被收购企业买走,但实际上,粮食在粮仓里并没有动,这时,粮库再利用假身份信息,伪造假收粮票据,就这样转了一圈,粮食还是那些粮食,没有任何变动。
据调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51个直属库,多数粮库存在玩弄“转圈粮”的情况,有的粮库4年时间里居然“转”了3亿多斤粮食,骗取的国家补贴资金超过7亿元。
按托市价收粮,本是国家保护农民利益的一项举措,如果农民卖粮而粮库不收,这项惠农政策就形同虚设。而此时,作为央企的中储粮,其库里粮食数量,以及每年的出仓量、收购量,都是国家政策制定时重要的参考依据,如果这个数字虚假,后果可想而知。对这些情况,犯罪嫌疑人其实都心知肚明。
办案人员发现,这种犯罪行为之所以持续多年未被发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应有的监管早已形同虚设。由于中储粮属于央企,分公司直属总公司管理,地方政府对其没有监管职能,这就使得李长轩这类人更加胆大妄为。
国家粮食储备,本来规定了严密的操作流程,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如果得到落实,原本可以有效防范腐败案件的发生,但是在窝案面前,这些监管却失去了作用,白纸黑字变成了一纸空文。如何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有句老话叫“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公共资源不该成为任何个人或者小团体的堡垒与领地,管理它必须常常打开窗户,通风透气。把内部自律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才会有预防腐败的好办法。